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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规划专业简介

时间:2019年06月17日    来源:    作者:    阅读:

1.发展历程

湖南城市学院城乡规划专业是湖南省办学最早的城乡规划专业,白明华张兆书等一批资深专家创办并执教,初期并先后聘请同济大学、南京大学、重庆大学、湖南大学等高校知名名教授来校讲课;聘请湖南省建委、湖南省规划设计院、长沙、株洲、湘潭、岳阳的有丰富经验的工程师指导课程设计,为城乡规划专业的发展奠定了基础。在长期的实践中,城乡规划专业面向中小城市,以产学研结合为主要培养途径,探索有特色的人才培养模式,取得了比较突出的成效,毕业生分布于全国约30余个省份及境外,大多数毕业生已成为该领域的管理骨干和技术主管,比如湖南省的国家注册城市规划师2/3以上为我校该专业毕业生。长期以来毕业生考研录取率约占20%,其中部分校友已成为学界精英或新秀。

1994年,城乡规划专业被原国家教委遴选为全国高工专教学改革试点专业,1999年接受教育部评估,并被授予“全国高等工程专科示范专业” (教高司〔1999〕80号)。

1999年,以湖南科技大学名义招收的第一届城乡规划专业学生,由湖南城市学院全程培养。

2002年学院正式招收四年制本科城乡规划专业。

2004年学院正式招收五年制本科城乡规划专业。

2006年城乡规划专业被湖南省教育厅确定为“十一五”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重点专业(湘教通〔2006〕165号)。

2009年城乡规划专业被确定为国家第四批特色专业建设点(教育部、财政部,教高函〔2009〕16号文件)。

2011年城乡规划与设计学科被确定为湖南省“十二五”重点建设学科(湘教发〔2011〕76号)。

2012年城乡规划专业被确定为湖南省普通高校“十二五”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湘教通[2012]266号)。

2012年城乡规划信息技术实验室被确定为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重点实验室(湘教通〔2012〕312号)。

2013年城乡规划专业通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全国高等学校城乡规划专业“专业评估”(有效期四年)。

2013年城乡规划专业确立为国家“十二五”专业综合改革试点。

2015年湖南省“十二五”专业综合改革试点已经通过省级验收并做了经验交流(湘教发〔2015〕493号)。

2016年3月“城市规划与设计”湖南省“十二五”重点建设学科通过验收(湘教发〔2016〕97号),并获优秀。

2017年城乡规划专业第2次通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全国高等学校城乡规划专业“专业评估”(有效期四年)。

2018年成功申报“数字化城乡空间规划关键技术”湖南省重点实验室。

2018年成功申报“湖南城市学院建筑类创新创业教育中心”湖南省普通高校创新创业教育中心。

2018年成功申报“湖南省高校规划建筑类专业创新创业教育基地”湖南省普通高校校企合作创新创业教育基地。

2018年成功申报“湖南省新型城镇化研究院”湖南省省级重点专业特色智库。

2.师资队伍

城乡规划系拥有一支年轻而富有朝气的资队伍,数量充足,实力较强,梯队合理。有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2人,省级普通高校教学名师1人,湖南省“新世纪121人才工程”人选2人,省级学科带头人1人;专任教师36人,其中教授6人,副教授14人,讲师16人;有博士9人,硕士25人(在读博士6人),有注册规划师13人,教师中80%以上是双师双能型,聘请企业兼职教师近20人。已形成教学团队4个,年级教学组3个。

3.办学条件

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拥有专用教学科研实验实训大楼,面积近2万平方米。拥有规划建筑设计研究院(5项甲级设计资质、国家高新技术企业、集“产学研”一体的高校综合设计研究机构、湖南省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协作研发中心和博士后创新创业实践基地)、城市与区域规划研究中心、智慧城市技术创新中心、城乡规划研究所、城乡生态和风景园林研究所、城市规划信息技术实验室(省级重点实验室)、模型实验室、专业软件实验室等科研实验机构,拥有从事数字化城乡空间规划技术研究的重要的、配套的大型仪器和技术手段,具有先进的图形工作站及软件,配套设施完善。学院图书分馆,拥有各类各类数字化资源和纸质专业图书期刊杂志36000册,并拥有大量完整的教学图档资料。

4.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一、培养目标

本专业应对中国城乡发展需要,培养具备坚实的城乡规划设计基础理论知识与应用实践能力,具有社会责任感、团队精神、创新思维和可持续发展理念,尊重地方历史文化,能在专业规划设计机构、管理机构、研究机构从事城乡规划设计及其相关的开发与管理、研究与教育等工作的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

二、培养要求

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城乡规划的基本知识与基础理论,接受城乡规划的原理、程序、方法以及设计表达等方面的基本训练,具备处理城乡发展与自然环境、社会环境、历史遗产的复杂关系的基本能力,并具有从事城乡规划设计和城乡规划管理工作的基本素质。

毕业生应具备以下三个方面的素质和能力:

1. 基本素质

具备高尚的职业道德素养和正确的价值观、扎实的自然科学和人文社会科学基础、良好的专业素质、人文修养和身心素质;具备国际化视野、现代意识和健康的人际交往意识。

2. 知识结构

具备扎实的人文社会科学基础知识。包括了解逻辑学、辩证法、经济制度和法制制度的基本知识。具备基本的自然科学知识,包括环境保护、应用数学等本专业相关的必备知识。掌握工具知识,包括外语和计算机技术应用。掌握专业理论知识。包括掌握城乡规划与设计的概念、原理和方法;熟悉城市发展与规划历史、城市更新与保护理论和方法;熟悉城乡建设空间形态、美学、设计技法等的一般知识;掌握城乡可持续发展技术的基础知识;掌握区域分析与规划的理论与方法;熟悉城乡规划设计与表达方法;掌握相关调查研究与综合表达方法与技能;熟悉城乡规划编制与管理的法规、技术标准等;掌握城乡道路与交通系统规划的基本知识与方法;了解城乡市政工程设施系统规划基本知识与技能。了解相关知识,包括熟悉社会经济类、建筑与土木工程类、景观环境工程类、规划技术类、规划专题类方向知识单元的一般知识和理论,及其在城乡规划相关问题研究中的应用。

3. 能力结构

前瞻预测能力:需要规划师具有对城乡发展历史规律的洞察能力,具备预测社会未来发展趋势的基本能力,以支撑城乡未来健康发展的前瞻性思考。

综合思维能力:规划师应将城乡各系统都看作一个整体,同时了解在此整体中各系统相互依存关系,能够打破地域、阶层和文化的制约,形成区域整体的发展愿景。

专业分析能力:规划师应具备对现状进行剖析的方法与内容,具备应用预测方法对规划对象的未来需求和影响进行分析推演,发现问题和特征,并提出规划建议。

公正处理能力:规划师应在分析备选方案时考虑到不同群体所受的影响,尤其是对社会弱势群体利益的影响,并寻求成本和收益的公平分配。

共识建构能力:规划师应考虑不同利益群体的不同需求,广泛听取意见,并在此基础上达成共识,解决城乡社会矛盾,实现和谐发展。

协同创新能力:通过新的思路和方法,拓宽自身的视野,解决规划设计与管理中的难题与挑战。

三、主干学科

城乡规划学

四、专业主要能力

基本技能:

具有一定的美术基础,在综合能力、设计技艺和创造力方面,要有丰富的空间想象力、造型能力和表现能力。

专业能力:

具有初步编制国家规定的各层次各专业城乡规划的能力;

能对城乡问题进行专业性的分析,并具备城乡规划、建设和管理的初步能力;

具有初步的民用建筑方案设计能力,具有一定的环境景观设计能力;

掌握各类必备的规划建筑软件知识,能较熟练地运用各类软件完成各类课程设计、实习和毕业设计;

具有城市交通规划、环境保护和市政工程规划的初步知识和能力。

五、主要课程

美术、建筑设计原理及设计、城市经济学、城市社会学、城乡规划原理、城乡生态及环境规划、城乡地理信息系统及其分析、城乡发展与规划史、城乡基础设施与规划、城乡道路与交通、城乡总体规划设计、详细规划、城市设计、城乡社会综合调查研究、城乡规划管理与法规、区域规划等课程。

六、特色课程

建筑设计原理(省级精品课程)、城市总体规划原理与设计(省级精品课程)、城市设计(校级精品课程)、社区建设(双语)、小城镇发展与规划、湖南地域特色城镇规划研究

七、主要实践性环节

城市与建筑认识实习、测绘实习、钢笔画写生、美术实习、建筑设计、详细规划设计、城市设计、控制性详细规划、校企联合培养综合实践、城乡社会综合调查研究、毕业设计

八、修业年限:五年

九、授予学位:工学学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