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本人申请,学生支部大会提名,院党总支审查,我院确定以下30名同学为2014年上学期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学生党员发展对象,在朝阳校区第二学生宿舍前和办公楼东梯门口进行了公示,公示期为3月10日至3月17日。在公示期间未收到任何意见和异议。
王妮、洪叶、丁炜灵、龙嬿如、颜毅、袁全宏、敖靓、周璐、曾婷、彭赛媛、刘扬、刘捷婕、袁姣、符光伟、付家佳、刘昭瑾、王晓娜、黄政、程昕、刘东辉、庞伟、李珊、龙熊、殷伟秋、谭阳、何敏慧、严俊、粟荟、熊美娟、胡慧聪
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党总支
二○一四年三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