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示 结 论
经本人申请,学生支部大会提名,院党总支审查,我院确定以下20名同学为2013年下学期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学生党员发展对象,在朝阳校区第二学生宿舍前和办公楼东梯门口进行了公示,公示期为11月5日至11月11日。在公示期间未收到任何意见和异议。
莫悠(女)、 石佳璐、 冷姗姗、 莫悠(男)、罗怡、华雪莹、王春霞、 黄蕾、 杨玉迪、李安妮、刘珊、李小辉、 徐琴丽、王鹏宇、龚涛、吴丹、陈嫣、陈荟安、何珍、曹泽渊
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党总支
二○一三年十一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