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创业工作室管理办法
为了加强创新创业工作室的管理,促进创新创业工作室正常高效运转,特制定本办法。
一、工作室指导老师对本工作室学生培养工作负责,依据工作室建设方案制定相应的年度目标及培养计划;负责入驻创新创业工作室学生的选拔及学生科研创新能力与工程实践能力的培养。
二、指导老师应充分利用好工作室条件,保证工作室有足额的学生开展科学研究与工程实践等创新创业活动。
三、工作室应建立完整的学生培养档案,记录每位入驻学生开展科研创新与工程实践活动的相关情况。
四、指导老师应加强本工作室入驻学生的安全教育,对学生在工作室内的安全负责。学生应遵守实验室相关安全管理规定,进入试验场地进行试验应服从指导老师相关安排。
五、工作室内的设备等财产由指导老师负责,不应丢失与损坏。
六、工作室为开展科研创新与工程实践活动的学习工作场所,严禁学生在工作室内住宿。
七、成员应保证房间内部环境卫生良好,对脏乱的工作室进行通报、处理。
八、创新创业工作室所在楼层公共区域的卫生由楼层所有工作室负责,统一做好轮流打扫卫生的值日安排。
湖南城市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