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本科教学评建工作具体实施方案>的通知院属各系、室:
根据《关于印发<湖南城市学院本科教学评建工作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和《湖南城市学院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二级学院工作指引》要求,特将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本科教学评建工作安排如下(见附件)。
特此通知!
附件: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本科教学评建工作安排
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
2017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