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信息

关于开展2018年度下半年纵向科研项目结题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处室及项目负责人:

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及有关规定,学校将开展各类科研项目结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要求

1.所有项目原任务书中计划在2017年12月31日之前结题的,均应抓紧进行研究工作或研究总结工作,并要求在规定日期前结题。

2.自2017年起学校不再组织申报校级项目,原已立项的校级项目均需在2018年年底前完成,逾期未结题者,将按撤项处理。

3.主持人应特别注意,项目结题成果为论文或专著的,必须标注课题立项部门和编号。

二、材料要求

()结题材料

1. 省教育厅项目、市科技局项目、2016年12月之前立项的市社科联项目(材料1份):① 结题申请表;② 项目研究报告;③ 附件材料;④ 立项申请书

2.校级项目(材料1份):① 结题申请表;② 项目研究报告;③附件材料;④ 立项申请书

3.其他纵向项目(材料2份):① 结题申请表;② 项目研究报告;③ 附件材料;④ 立项申请书和项目合同书

(二)附件材料

1.论文复印件(期刊封面、目录、正文、封底)(必须标注课题立项部门和编号);

2.专利证书复印件;

3.著作原件;

4.鉴定证书。

(三)说明

1.如立项部门对结题另有要求的,项目负责人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材料;

2.所有材料请装订成册,并与电子版一起上交;

3.湖南省教育厅项目结题首先必须提交纸质结题材料,然后将专家评审意见页扫描后插入电子文档,再在《湖南省高校科学研究项目管理信息系统》中填报(系统开放时间请关注“湖南城院科研管理群”,群号:152623411)。

三、时间要求

1.市厅级项目、校级项目,研究时间一般为一年;

2.科技厅一般项目研究时间为两年;

3.教育厅项目研究时间一般为2-4年。

四、其他事项

1.请各有关部门认真组织在研项目的结题工作,不按时结题的,将按照《湖南城市学院纵向科研项目管理办法》(湘城院发〔2017〕70号)文件中相关规定执行;

2.各类结题材料表格请在科技处网页上(http://kjc.hncu.net)“下载专区”下载;

3.所有项目需填写“申请结题项目情况一览表”(单独提交1份,不需装订在结题材料中)

4.所有结题材料 ( 含“申请结题项目情况一览表” ) 都请发电子文档到6318709@qq.com;

5.结题材料集中受理时间:每年5月10日-5月20日,11月10日-11月20日;

6.材料受理地点:一办公楼408室;

7.联系人:罗东霞,联系电话:6355075。

科学研究与学科建设处

2018年10月19日